各函授站點、有關單位:
根據(jù)《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嚴格規(guī)范高等學歷繼續(xù)教育校外教學點設置與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教職成廳〔2022〕1號)和教育部辦公廳有關全國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,結合合肥工業(yè)大學具體實際,現(xiàn)就合肥工業(yè)大學2022年高等學歷繼續(xù)教育招生宣傳工作,通知如下:
1、各函授站點必須嚴格按照教育部、教育廳和學校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,做好招生宣傳工作,不得違規(guī)招生。
2、招生宣傳工作由學校統(tǒng)一管理,招生簡章等材料統(tǒng)一由學校印發(fā)。校外教學點未經學校授權不得自行開展招生宣傳,不得虛假承諾、夸大宣傳。
3、嚴禁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其他組織(個人)代為招生宣傳;不得提供“代報名”“代學”“替考”等違規(guī)托管服務。
4、各站點不得跨省、跨地域開展招生和宣傳,不得“點外設點”進行招生。
5、各站點必須按照已申報的招生專業(yè),結合本站點實際進行招生宣傳,不得虛假宣傳。
6、各站點要加強招生宣傳服務。要充分利用主流媒體和新媒體,大力宣傳成人高校招生政策,特別是專升本考生前置學歷的要求。大力開展誠信考試宣傳教育,結合刑法和兩高司法解釋等有針對性地開展預警宣傳,提醒考生增強法治意識,自覺遵紀守法。
7、個別機構未經學校授權和同意,擅自開展合肥工業(yè)大學高等學歷繼續(xù)教育的招生宣傳,預收學費等行為,均屬虛假欺詐行為,學校除嚴正要求這些機構和人員立即撤銷虛假廣告等相關信息,返還學費,還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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